切实做好四牌楼校区冬季防火防盗及防一切事故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8-05-04

 

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管理委员会 

四牌楼管委[2006]1

 
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校通知[2006]196号文件精神

切实做好四牌楼校区冬季防火防盗及防一切事故的通知

四牌楼校区各院、系,各单位:

今年上半年,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(国发[2006]19号),我校四牌楼校区(原中央大学旧址)位列其中。保护好、管理好四牌楼校区,是我校师生员工的神圣职责,更是四牌楼校区所在各单位的光荣任务。冬令时节,气候干燥,易发火灾等事故,现就贯彻落实校通知[2006]196号文件精神,提出以下几点要求:

一、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防火、防事故第一责任人。四牌楼校区各院系和单位要切实落实本单位各办公室、实验室、设备间防火及安全责任人。安全责任人名单要张贴在室内醒目位置。

二、对搬迁至九龙湖校区的各单位,其四牌楼校区内教学、科研、办公用房或应该移交但尚未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的公用房,该单位须对这些房屋的安全负全责;已在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办理正式移交手续的,由国资办切实负责做好这些公用房的防火及安全工作,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四牌楼校区老建筑居多,考虑到线路负荷及节能要求,使用空调器取暖的各单位,空调器温度设置不要过高

四、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,树立安全意识,进出学校大门要自觉服从管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四牌楼校区管理委员会

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